钟祥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钟祥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,简称钟祥市对外友协。。 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地方组织,是进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的全市性人民团体。 第三条 本会以发展钟祥市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,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,维护世界和平、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。 第四条 本会贯彻执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,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,开展多层次、全方位的民间友好工作。
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、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发展友好合作关系。通过互相访问,举行纪念会、报告会、座谈会,参加双边会议,交换资料等,增进相互了解,发展友谊。 第六条 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、人类共同安全的事业,声援各国人民争取社会进步、维护国家主权的正义斗争。 第七条 促进对外民间经济、贸易、社会、教育、科技合作,推动人才交流。 第八条 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,派出和接待民间文化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,进行友好访问,举办演出和展览。 第九条 协调我市同外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。 第十条 开展其它有关钟祥市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合作的工作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制。 第十二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市理事会,每届任期五年。 第十三条 全市理事会的职权: (一)审查本会工作报告; (二)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; (三)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; (四)推举名誉会长和顾问; (五)选举会长、副会长和秘书长。 [1] [2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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